第 16 章(1 / 3)

因参选花神一事,众多花儿般娇艳的女子,从五湖四海而来,齐齐聚集在京城。

京城本就多生俊俏郎君、娇媚女子,此时城中更是充盈着女儿芬芳。

李凌萱轻伏阑干,看着一辆辆装潢富贵的马车,悠悠驶过。与她同处的沈女郎,目光随之望去,言语轻蔑:“不过是底下人搜罗出来的庸脂俗粉,脸颊抹上厚厚的脂粉,闻了直叫人觉得呛鼻。”

说罢,沈女郎看着李凌萱手腕处绿意盈盈、水头极好的翡翠玉镯,不由得流露出羡慕:“不过是萤火之辉,上不得台面的。凌萱,你这镯子水沁沁的,衬得肌肤极白。”

李凌萱轻摇手腕,眉眼弯弯:“是文镜哥哥送的。”

沈女郎眸中闪烁,满是歆羡道:“霍郎君待你真好。”

京城中谁人不知,李凌萱出身是金尊玉贵的侯府千金,又同几个天之骄子的郎君是青梅竹马。旁人眼中高不可攀,如同天边冷月一般的郎君,在李凌萱眼中,不过是一同长大的玩伴罢了。

果真,李凌萱轻抚翡翠玉镯,轻松道:“文镜哥哥自然是好的。”

沈女郎循循善诱,欲让李凌萱把自己引荐给霍文镜,她之所以奉承李凌萱许久,也是为了借此机会,靠近霍文镜。

但李凌萱迟迟不开口同意,沈女郎急了,便直接挑明说道:“凌萱,你知道我的心意的,我待霍郎君”

话未说罢,霍文镜便从远处走来,他肩拥轻玄色轻裘,眉眼凌厉仿佛含冰带雪。沈女郎的视线,从霍文镜一出现,便落在他的身上。任凭旁人称赞霍文镜眉眼生的好,腰细肩宽云云,但此刻沈女郎的全部心思,都落在霍文镜的手掌。

霍文镜的手掌生的宽阔有力,骨节分明,手指收拢时有青筋泛起,倘若被这样一双手触碰,不知会惹出何等的战栗。他掌心有一圆形疤痕,颜色寡淡几乎要和肌肤融为一体,可谁都不会将疤痕和霍文镜的肌肤认错。这样的疤痕,让人见了不禁浮想联翩,免不得猜测道,这疤痕的由来和背后的故事。

看到李凌萱,霍文镜神色微软。在面对沈女郎时,他又恢复了平日里的冷淡疏离。这明显区别的对待,让沈女郎坐立难安,她屡次向李凌萱投去求助的视线,期待这个好友能为自己解围,但李凌萱显然没注意到沈女郎的窘迫,她走到霍文镜身旁,言语轻快地交谈起来,很快便将沈女郎抛到一边。

沈女郎临走时,有几辆马车从她身旁匆匆行过,她抬头看了一眼,李凌萱仍旧在和霍文镜侃侃而谈,丝毫没有注意她的离去。沈女郎不禁想到,刚才自己贬低其他女子,抬高李凌萱的言辞。

她苦笑道,自己何尝不是萤火,只能用来作为陪衬。

等沈女郎再次受邀和李凌萱同游时,她心中暗自后悔,当初不该待李凌萱曲意逢迎,如今她想躲开,却是不能够了。

沈女郎不仅需要顾虑侯府,还要顾念李凌萱几个青梅竹马的颜面,只能面上欢快地赴约。

城门外,士兵正在盘查进出京城的人群。因为各地送花神待选入京,为免有心怀不轨之人,趁机浑水摸鱼,城门处便严查往来之人。

为首之人身穿碧色锦服,一根朱红缎带绑起高高的马尾。这样艳丽娇嫩的颜色,连女子在穿着时,都要慎之又慎,唯恐压制不住。而高羿完全不会顾忌这些,他神采奕奕,眉眼中的朝气,足够衬的上这鲜嫩的碧色。

高羿身为皇帝跟前的侍卫,此次特意领命前来盘查来往之人。但他心中,却不耐做这等小事。高羿多次请命,要去兵营里苦练,却始终得不到皇帝允诺。

高羿不愿做皇帝跟前的侍卫,哪怕他现在是众多侍卫之长,这也让他开心不起来。越是盘查,高羿脸上的神色越冷,直叫接受盘查的人,瞧的两股战战,唯恐惹怒了这位小爷,被随意拉出去处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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